2026年9月10日,由四川省川商经济国际合作商会、西华大学法学院、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盈科成都”)、北京盈科(天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盈科天府”)联合主办的“中国-马来西亚跨境律师实务研讨会”顺利举行。西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王黎黎教授、党委副书记余莎莎副教授、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负责人李西臣教授、法学系系主任罗娟副教授、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指导老师杨银博士、涉外法治人才基地班本科生和法律硕士研究生30余名、盈科律师事务所内外60余名成员、马来西亚法律专家到场交流,现场气氛热烈、互动深入。会前学院师生在盈科成都进行参观观摩。

现场合影(一)
会议由盈科成都数字经济法律事务部主任周倩主持。四川省川商经济国际合作商会秘书长王璐,西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黎黎教授,盈科成都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寇翼依次致辞。
盈科成都数字经济法律事务部主任周倩主持(二)
王璐秘书长在致辞中代表四川省川商经济国际合作商会,向马来西亚法律专家、高校学者、法律界同仁及川商企业家代表致以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他表示,商会作为省级涉外商会,始终致力于搭建川企出海服务平台,助力四川企业开拓东南亚国际市场。马来西亚区位优势突出、营商环境友好,是川商出海布局和经贸投资的重要市场。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常面临跨境合规、合同履约、商事争议、资产配置等难题,法律风险防范是海外行稳致远的基石,本次研讨会聚焦马来西亚投资环境、合同执行、海外资产规划、商事纠纷解决等实务课题,旨在搭建中马法律交流与资源对接桥梁,帮助企业提前识别风险、做好合规布局、安全出海。商会将持续联动国内外律所、高校智库、海外商协会资源,常态化开展国别推介、涉外法律培训、经贸对接,为会员企业提供全链条出海配套服务,助力川商稳健开拓马来西亚及东南亚市场,实现互利共赢。

四川省川商经济国际合作商会秘书长王璐致辞(三)
西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王黎黎教授代表学院向马来西亚嘉宾及到场同仁表示热烈欢迎与衷心感谢。王黎黎教授表示,随着中马经贸往来持续深化,跨境投资、商事交易日益频繁,涉外法律需求不断增多,跨境争议解决、跨国投融资、货物贸易等实务问题备受关注。马来西亚是中国重要经贸伙伴,两国法律制度各有特点,法律实务交流空间广阔。西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长期聚焦涉外法治研究,坚持理论对接实务,设立由李西臣教授牵头的涉外法治研究团队,撰写专著教材,创立涉外法治人才基地班,与盈科成都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并与澳大利亚华人总工会签署了中澳法律实践合作协议,组织学生参加“一带一路”实务模拟谈判国际大赛并取得佳绩。学院期待以本次活动为契机,深化与马来西亚法律行业及涉外法律服务行业的交流互鉴,推动涉外法治人才联合培养,共同助力中马经贸合作行稳致远。

西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王黎黎教授致辞(四)
寇翼主任首先向到场嘉宾、专家、企业家表示了热烈欢迎,他提到,当前中马经贸往来持续深化,越来越多川企赴马来西亚投资兴业,亦有大量马来西亚企业走进中国西部市场,跨境投资、贸易、资产配置机遇广阔,开展中马法律同仁深度对话正当其时。本次活动亦是产学研结合的生动实践,活动邀请马来西亚法律与资产配置专家围绕投资环境、跨境合同履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出海法律避坑等议题分享洞见。西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深耕法学理论研究,持续为涉外法治领域输送人才;川商国际商会链接实体企业,直面出海一线需求;盈科涉外律师团队与马来西亚本地资深法律专家拥有跨境法律服务实务经验,高校、商会、律所三方联动,将打通法学理论、产业需求与法律实务通道,让学术研究服务企业跨境经营,让实务难题反哺法学人才培养,实现理论、产业、实务互促共进。

盈科成都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寇翼致辞(五)
陈宁毅首席执行长围绕“出海新视野——纳闽·单一家族办公室·离岸全球资产配置”展开了专题分享。他以“出口不等于出海”为切入点,提出企业跨境经营后,业务运营、银行服务、货币结算、投资配置与家族财富管理将同步国际化。离岸金融中心并非单纯低税工具,而是为跨境持股、投资与交易而设,便利国际商务、资本流动与财富管理。纳闽IBFC旨在吸引国际投资、发展跨境金融、巩固区域金融枢纽地位,国际控股公司则用于统筹区域股权、投资与传承。陈宁毅执行长表示,纳闽合格贸易活动适用经审计净利润3%税率,非贸易活动适用0%,但须满足实体办公室、全职员工及年度营运支出等实质要求,并强调,SFO并非离岸避税安排,而是以马来西亚本地实质运营、投资及监管为基础的家族财富管理制度,核心在于出海、本地实质运营、国际化、跨代传承与合规配置。

马来西亚独立理财顾问公司首席执行长CEO、马来西亚持牌信托公司董事主席陈宁毅做主题分享(六)
拿督張聿緗以“中国企业投资马来西亚”为主题进行了分享。马来西亚不仅是市场,更是进入东盟的重要平台,其具备连接新加坡、电子与先进制造基础、多语人才及普通法体系等优势。机会不只在单个项目,而在先进制造、绿色数字及区域供应链等完整产业生态。拿督張聿緗表示,企业进入马来西亚可选择制造落地、战略合作或数字进入,地点选择应综合客户、人才、供应链、能源与牌照与城市定位等因素,并将投资路径归纳为五个步骤,一是先规划优惠再承诺投资,重视柔新经济特区及土地权属风险;二是做好员工、数据电子发票及跨境资金日常合规;三是以“先投资后牌照、只信朋友不尽调、均股无破局、土地未批先付定金、最后复制争议条款”等错误反向检查;四是提前设计争议、执行与退出,最后拿督張聿緗以“不着急投钱、不着急找伙伴、不着急签合同”提示企业审慎布局。

来西亚張与温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APIAC(马来西亚)亚太国际法商联席会理事拿督張聿緗做主题分享(七)
拿汀温蕎禾围绕“马来西亚合同执行与争议解决”进行了专题分享。她表示,同一合同选择不同准据法,可能会影响法院审理的法律依据和审判结果;系统分析了七个外国投资者容易陷入的法律认知误区;强调争议解决条款并非格式条款,应结合资产所在地、保密需求、专业仲裁员及紧急救济等综合设计。拿汀温蕎禾表示,执行策略应先保全资产,再推进诉讼或仲裁。她提醒企业,签合同不仅为顺利履行,更要为最坏情形准备,最好的争议解决是让争议止于未发。

马来西亚張与温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及资深合伙人拿汀温蕎禾做主题分享(八)
陈芳主任围绕“出海马来西亚——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与实务选择”为主题进行了分享。当前中马经贸合作深化使争议解决呈现高效、公正、低成本、可执行的新常态,马来西亚凭借接轨国际的法律体系、完善执行机制及制度改革,正成为区域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优选地。陈芳主任提到,国际争议解决主要包括诉讼、仲裁与调解,诉讼具备国家强制力但程序公开、跨境执行受限,调解灵活低成本但和解协议强制力有限,仲裁则具保密、专业、灵活并背靠《纽约公约》在170多个国家和地区承认执行等优势。随后,陈芳主任介绍了亚太国际仲裁院(马来西亚)简要情况及仲裁与调解等特色服务。陈芳主任表示,企业应优先在跨境贸易、技术复杂及需全球执行场景中选择仲裁,在多方紧急禁令等场景考虑诉讼,在纠纷初期尝试调解,并在仲裁条款中明确机构、规则、地点与语言。

亚太国际仲裁院(马来西亚)发展中心主任陈芳做主题分享(九)
罗翔律师以“企业‘出海’法律风险避坑实务解析”为主题展开分享,从“内部收益率”的相关案例切入,阐释了内部收益率具有假设性、预估性及不确定性的特点,表示未来现金流出应包括差额成本、未来成本、重置成本、机会成本,而不应包括沉没成本、过去成本、账面成本。针对大型成套设备国际贸易,罗翔律师分析表示,争议解决条款同时约定仲裁与诉讼可能引发管辖权与程序风险,提示示范仲裁条款应明确仲裁机构、规则、仲裁地、语言及终局效力,友好协商条款应设置明确期限。罗翔律师提到,企业境外投资需系统关注外商投资政策、外汇政策、法治环境、投资架构、人力资源及税务问题,需在交易前端完成法律、财税与商业综合评估,避免多招不慎导致回天乏术。

四川省涉外法律服务领军人才、美国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罗翔做主题发言(十)
本次研讨会搭建起中马法律实务界与我院的常态化交流渠道,拓展了我院师生的涉外法治研究视野,为涉外法治人才基地班、法律硕士研究生接触东南亚跨境法律实务提供宝贵实践学习机会。学生在现场敢于提问、主动思辨的表现,充分展现出法学院学子关注涉外法治前沿、渴求实务知识的良好风貌。下一步,西华大学法学院将持续深化校地、校所协同,加强涉外法治学术交流,完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为服务地方对外开放、涉外法治建设输出人才与智力支持。

会议现场与律所观摩(十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