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6-03-26浏览次数:222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西华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科学、公平原则,确保各环节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2.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严把招生质量关;

3.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意识,持续提升招生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及过程管理,研究处理招生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审定本单位拟录取名单,并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及最终结果承担全部责任。学院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2.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小组由不少于5名研究生导师及相关专家组成,且不得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学科(专业)复试。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考核工作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纸质记录统一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

三、复试准备工作

1.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3月30日启动,采用线下复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复试命题工作按照《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规范》要求执行,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3.遴选培训工作人员。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须严格履行招生工作职责,负责遴选复试工作人员。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组织开展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及标准。同时,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规范其工作行为。

4.学院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和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差额复试等情况,在公布复试名单时进行说明。

四、复试科目及要求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体系、核心理论掌握程度及实践应用能力。采取闭卷笔试,考试时长2小时。

专业

复试科目

考试内容范围及参考书目

法律(法学)

法律(非法学)

民法学

民法总论、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民法学》(第二版上下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民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

2.综合面试(满分200分)。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包含外语能力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① 外语能力测试(50分,合格线30分):含听说能力考核,每位考生5分钟左右。

② 专业综合面试(150分,合格线90分):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3.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两门。每门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仅作为资格认定依据,加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

专业

加试科目

参考书籍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概述、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民事审判基本制度、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民事诉讼证据、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再审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执行程序等。《民事诉讼法学》(第三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民事诉讼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

经济法学

经济法总论、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经济法学》(第三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经济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

4.思想品德考核。重点考查考生政治立场、道德品质、学术诚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通过综合材料审查和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一票否决制,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由西华大学医院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构成:总分300分=专业课笔试100分+综合面试200分。单元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满分值)×100×60% +(复试总分÷300)×100×40%(计算精度:各环节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7. 录取实施规范

1)复试组织要求:同一二级招生单位同一学科(专业)须统一命题标准、评分尺度及考核流程;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电子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2)差额复试原则: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录取排序规则:按总成绩降序录取(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初试总分、业务课二成绩、业务课一成绩、外国语成绩高低排序。

五、专项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如下:初试总分为500分的,复试总分不低于219分,单科成绩不限;初试总分为300分的,复试总分不低于131分,单科成绩不限。

六、复试程序

(一) 资格审查。所有复试考生均需符合西华大学2026年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考生到学院指定的地点报到,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所有考生须提交: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一寸蓝底或白底彩色近照1张(用于体检表);学历(学籍)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特殊类型考生须提交如下材料:①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或申请初试加分者,提交《入伍批准书》(非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及入伍前的学信网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报名时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者,提交学信网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者,提交在职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籍须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复印件空白处须手写标注“此复印件确认与原件内容完全一致”并签名。

学院核查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核查通过后,考生领取复试表、体检表,并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

特别提示: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复试前须向二级招生单位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审核未通过者不得按该专项计划参加复试。

(二)复试实施。学院负责组织本学院考生的复试工作,严格按照复试办法和实施细则执行

(三)体检。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自行到西华大学医院完成体检。

(四)材料提交。学院负责接收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表、体检表及定向协议等有关材料,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七、接收调剂生办法

调剂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四川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科学规范推进。

1.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西华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只接收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的考生;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只接收报考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的考生。

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5.照顾专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以及其它未说明的调剂原则,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6.所有调剂申请(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申请调剂普通计划等)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提交,未通过该系统提交的调剂申请一律无效,任何单位不得以其他任何途径组织调剂或提前承诺录取。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责任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及复试结果负全面责任。

2.监督巡视制度。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工作组牵头组织有保密、纪检人员等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巡查监督和复试过程监管。按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组织再次复试。

3.考风考纪及违规处理。学院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复试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信息。

对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在校生,由所在学校依法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4.信息公布制度。学院复试工作结束后会及时在学院网站公示复试结果。学校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7日,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复议制度。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对经调查属实的投诉、申诉问题,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学院申述电话:028-87387821学校监督电话和邮箱:028-87720075, yzb@mail.xhu.edu.cn

九、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党政负责人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院领导

成员:院学术委员会主任、院纪委书记

 

                      西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26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