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开学安全大检查通知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为深入了解新学期学生返校后的思想动态,关心、关注学生诉求,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健康生活,营造整洁卫生的宿舍环境,不断深化学院学生的劳动教育、美育教育成效,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全体辅导员、学生干部于2023年2月19日-2月20日开展走访寝室及宿舍安全卫生检查活动。现将寝室安全卫生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被查寝室卫生、安全状况总体较好,大多数寝室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地面干净、阳台、洗手台等公共区域卫生干燥干净。但是,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存在部分学生卫生意识淡薄、保留违规电器等缺乏安全意识的情况。
1.优秀寝室
序号 | 寝室号 | 年级专业 |
1 | 德馨2栋138 | 21法学 |
2 | 德馨2栋144 | 21知识产权 |
3 | 锦地7栋702 | 21法学 |
4 | 锦地7栋711 | 21法学 |
5 | 临江4栋522 | 22法学 |
6 | 临江4栋602 | 22知识产权 |
7 | 临江1栋507 | 22法学 |
8 | 德馨7栋528 | 22社会学研究生 |
9 | 德馨6栋106 | 21社会工作 |
10 | 临江1栋510 | 22法学 |
11 | 临江4栋528 | 22社会工作 |
12 | 临江4栋529 | 22社会工作 |
13 | 德馨2栋141 | 21知识产权 |
14 | 德馨6栋107 | 21社会工作 |
2.需重点整改寝室
序号 | 寝室号 | 存在问题 | 年级专业 |
1 | 德馨7栋146 | 寝室卫生较差 | 22社工研究生(混寝) |
2 | 锦地7栋635 | 存在用电安全隐患 | 21法学(混寝) |
3 | 德馨7栋516 | 部分物品堆积杂乱 | 22法律研究生 |
二、 整改要求
1.严禁使用或保存违规电器
根据《西华大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严禁学生在寝室内使用或保存电热设备和大功率用电设备,如电炉、电热杯(锅)、电饭煲、电热棒、大功率功放、电冰箱、洗衣机等,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罐等器具。有违反以上规定,除没收代管器具外,未造成损失的,按照《西华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办法》给予相应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除按照《西华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办法》给予相应处分外,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文件中已列出的违规电器外,烘鞋器、卷发棒、美甲灯、电烤炉(小太阳)、电热板、电热毯、大功率插线板、烘干机、电暖器、各种电锅具等电热设备均属于宿舍违规电器。请同学们务必树立宿舍用电防火安全意识,严禁保存和使用违规电器,之后若出现违规,将严格按照《西华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办法》严肃处理。
2.热爱劳动,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宿舍是寝室成员共同居住的环境,各寝室应在室长的组织和带领下,积极参与劳动,定期打扫寝室卫生,营造温馨、和谐、舒适的居住环境。重点整改寝室须于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整改,由学生会权益部对整改寝室进行复查,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的,将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奖资格的处理。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