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与社会学学院举行“有破有立,稳定中的重大革新——2024年新《公司法》热点问题”主题讲座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3-08浏览次数:162

为了紧密衔接立法动态与学术热点,提升本科生与研究生的培养质量。202437日下午,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教师周春光在模拟法庭举办了题为“有破有立,稳定中的重大革新——2024年新《公司法》热点问题”的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系教师龙铁主持,学院教师代表以及相关专业研究生、本科生代表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现场(一)

本次讲座中,周春光老师围绕“新《公司法》的修改历程”“公司法修订的价值取向”“新《公司法》主要修订内容”等内容进行讲解。他提到本次《公司法》的修订历时近5年,实质性修订的幅度接近三分之一。其内容主要涉及到完善公司设立与退出制度、完善公司资本制度、优化公司治理机制、完善股权与股东权利规则、强化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的规制、新增公司债券相关规定等六大方面。同时,周春光老师结合实际案例和理论对“有期限的认缴制、催缴失权制度、类别股制度、授权资本制、股东双重代表诉讼、国家出资公司、横向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公司决议不成立规则、事实董事和影子董事制度、自愿解散场景下的‘挽回规则’”等热点内容予以强调,要求在座的同学们要注意吸收理解。

讲座现场(二)

最后,主研日本商法的龙铁老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他就中国新《公司法》与日本《公司法》的一些规定进行了对比分析,分享了自己的观点和见解。

讲座现场(三)

讲座后同学们纷纷表示收获颇多。他们谈到自1993年我国第一部《公司法》诞生至今,已历经六次修正与修订,现行《公司法》于201810月修正。新《公司法》于20231229日经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将自202471日起施行。《公司法》作为《商法》课程的核心内容,作为考研中、法考中的必选范围,深知其在专业学习中的重要性。通过本次讲座,不仅加深了自己对《公司法》的进一步认识拓宽了视野,而且通过对新《公司法》的学习,更有利于了解公司法的制度构造与逻辑延展,有助于自身问题意识的培养,为自己后面的成长与发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讲座现场(四)